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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华人联合会
2007-09-23 21:34:42  作者:fengshui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0  文字大小:【】【】【】 评分等级:0

 全球华人联合会是全球华人、华侨、华裔、两岸四地所有中华民族之炎黄子孙实现大团结、大联合的国际性社团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基本法和澳门民法典,在澳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全球性华人社团。
  全球华人联合会的宗旨是:热爱国家,关心世界,服务社会,造福人类;推动华文文化发展,积极促进祖国统一,促进为华人商贸发展和合作;为全球华人发展提供多方位的渠道和平台。
  全球华人联合会崇尚科学,重视教育,热衷于公益事业,主张全球经济一体化,国家之间和平共处,宗教之间互相尊重,联合世界上平等待我之民族,为改善人类的生态环境,共同创造一个适合人类生存的欣欣向荣的地球村而努力!
  全球华人联合会总址设在澳门,并可在任何地方设立分会、分支机构、办事处、工作站或其它形式的实体机构。本会各地成员机构的一切活动和商业行为均应遵守当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之制约,并受其管辖的保护。    
  全球华人联合会设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及监事会。其中的成员均在会员大会上以不记名投票选举方式产生,以出席会员大会多数票通过聘任,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候选名单由创办人与理事会成员推荐并共同议定,秘书处正式提出交会员大会。本会设创会永久主席、创会永久会员、荣誉主席若干、名誉主席若干、顾问若干。
  全球华人联合会设秘书处,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处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工作部门。秘书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由创会会员担任。大会休会期间,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秘书长工作向会员大会负责。
  全球华人联合会之会员对象为世界各国或地区的华人社团机构;各类合法之社会组织;科研院校;大、中、小之公、私、民营企业;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凡经各地政府主管机关或行业主管机关批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世界各地以华人为主要成员组织的社团;个人等。祇要承认本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经本会秘书处通过,并缴交所规定之费用便可成为本会的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
  凡有识之士,不分民族、国籍、性别、职业、年龄和信仰,只要热爱华人事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承认本会宗旨和章程,积极参加本会所组织的活动,遵守本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全球华人联合会敞开胸怀,热忱欢迎各界有德、有识、有才、有道之士加入本会,携手共进,为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贡献其聪明才智,共创和平圆融美好之未来!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cnfengshui.org/article/2007/0923/article_190.html

责任编辑:feng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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